近日,山東常春藤律師事務所律師馮飲冰、潘曉通過調解的方式妥善處理一起聾啞人離婚案件,充分保障了聾啞當事人這一特殊社會群體的訴訟權利,案件的成功調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原告陳某娜(女)與被告袁某(男)均系聾啞人,雙方在特殊學校就讀期間相識并確定戀愛關系。2012年2月,雙方登記結婚,同年生育一女?;榍半p方感情基礎較為穩固,婚后初期感情尚可,但因雙方性格差異加之溝通交流上的障礙,雙方經常因生活瑣事和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爭執。2016年11月,原告就曾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起訴訟,法院經過審理判決不準予離婚。2017年9月,原告再次起訴離婚,請求法院準予雙方離婚,并將女兒的撫養權判歸女方所有,男方每月支付800元撫養費。
收到法院傳票后,被告袁某委托常春藤律所馮飲冰、潘曉律師代理此案。鑒于案件的特殊情況,代理律師多次上門走訪,聯系原被告直系親屬到庭協助訴訟,詳細了解案件具體情況,另一方面積極申報減免相應訴訟費用,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。庭前,代理律師認真聽取了雙方的意見,原告離婚態度堅決,被告亦同意離婚。經與法官溝通,為了化解雙方的矛盾,減少離婚后不必要的訴累,代理律師建議先行組織調解,法官予以認可。案件調解過程中,代理律師通過親屬溝通、簡單手語交流、書面表述相結合的方式,耐心細致與雙方溝通,從事實、法律、道德層面答疑解惑,最終,在法官、律師、家屬的多方努力下,雙方達成一致,原被告雙方調解離婚,女方取得孩子撫養權,男方每月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并享有探望權。
代理律師認為,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”是每一個法律人孜孜以求的目標,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道路上不僅需要認真負責的態度、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,更需要有悲天憫人的情懷和律者仁心的品質。